法学论文写作的 5 大硬伤及对策 | 麦读书店
阅读「圣经」How to Read a Book 提到阅读的最高形式是「主题阅读」(synoptical reading),麦读推荐的套装皆是按照主题进行,可以单册购买,但强烈建议您购买套装。
麦读书店主题和套装皆由熟谙法学经典和最新实务发展的麦读选书组调研和挑选,科学搭配,意在为法律人节省选择成本。我们期盼每本书都能助力法律人实现业务精进。
麦读第 20 期荐书
法学论文写作的道与术
《论法学研究方法》+《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论文写作的道与术
《论法学研究方法》陈瑞华教授亲笔签名版 限量 20 册
长按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以下文章摘编自《论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论文写作的 5 大硬伤及对策
硬伤一:没有问题意识
什么才是学术研究中真正的「问题意识」?
找到具有理论价值的问题是作出理论创新的前提。因此,「问题意识」中的「问题」应该是「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制度和法治层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经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而所谓理论问题就是现有理论解释不了的问题。
对策:
社会科学里登峰造极的艺术便是能在十分简朴的经验对象里考虑具有高度理论性的关键问题,而理论问题意识是其中关键之所在。因此,一篇优秀的论文并非处处以解决制度问题为研究出发点和归宿,而是能够寻找到制度中的理论问题,发现问题表象背后的深层结构,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最后提出一个概念化、模型化的理论的成功的社会科学研究。
硬伤二:选题本身注定难以取得理论突破
一个理想的研究对象应该是那些理论含量比较丰富的研究课题,其原则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所谓「大处着眼」,就是指对该问题的研究可以有一个宏观的理论视野,能够创造出一种理论;而所谓「小处入手」则是指对该问题的研究能够找到一个可以操作的、可供分析的论据较多的切入点。
然而,有些课题只能「小处入手」无法「大处着眼」。比如立案、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诉讼期限的计算问题等技术性问题;还有一种课题只能「大处着眼」却无法「小处入手」,比如《论民事诉讼与法治的关系》《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大而无当的题目。这些课题或是很容易落入教科书体例和对策性研究的窠臼,或是难免流于资料的堆积和知识的介绍,甚至是从选题本身而言就注定难以取得理论上的突破。
对策:
关于研究课题的选择,有以下几点规律可供体会和遵循:(1)要尽量选择那些长期以来存在理论困惑的题目,而不单纯是立法和实践中问题丛生的课题。(2)要注意实践问题与该问题背后反映出的理论问题的差别。不仅要善于区分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更要善于把实践问题、立法问题转化成理论问题,脱离就事论事的低层次境界,进行理论层面的思维、分析和总结。
可以说,在进行研究之前如果能够找准理论问题,研究就已经成功一半了。当然,这种能力需要慢慢培养,但是至少我们在研究时应该具有这种意识。
硬伤三:教科书体例式的论证结构
青年学生在研究中很容易写出一篇教科书体例式的论文。
这种教科书体例式的研究有这么几个缺憾:(1)不可能有理论问题意识。教科书体例式的研究对理论问题不太关注,提不出有价值的理论问题。(2)不可能有理论红线。很容易成为资料的堆积,既不能对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也不可能提出创新性的理论。(3)教科书体例式的研究,难以让人们分清哪些是既有的研究成果,哪些是作者的贡献,无法形成本学科独特的学术传统。
对策:
我们要想摆脱教科书体例的思维方式,应该从形式上入手,改变既往的论文章节编排模式,重新组织自己的论证结构。
具体来说,首先,找准文章的理论问题;其次,要避免大而无当的论述结构,选择一个小的切入点;最后,要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来排列已经发现的理论问题。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经验问题存在的现状和原因分别是什么,能否通过既有的理论加以解决,然后慢慢地往理论方向进行提升,当我们提升出一个理论问题之后,还可以再按照同样的程序再提出更大的问题。在整个推理过程中遵循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归纳到演绎,从经验到理论,从小理论到大理论的模式。
硬伤四:不能正确使用研究方法
在很多情况下,比较考察是学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研究方法。
但是,青年学生在写作论文时往往不能正确使用比较法的方法:(1)只关心西方的理论和制度的现实样态,而对其背后的转换逻辑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后者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2)在介绍西方制度时往往脱离该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背景。这种研究态度容易使研究者把某一制度当作普适的真理而加以盲目膜拜和移植。(3)在研究和运用西方制度、理论的时候,往往容易忽略该制度和理论所发挥的特有功能。任何理论都是针对本土问题而提出的,任何制度也都是为了解决本土的法制问题而作出的一种规范。
对策:
实际上,比较法的考察对于「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这种研究思路,对于我们带着世界的眼光研究中国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研究一定要有比较法的背景,但是,在进行具体研究时,却不一定非要有比较法的结构。在每进行一项大的研究之前,都要先把西方和国际上相关的制度全部想通透。
硬伤五:对研究对象了解不够透彻
要想做出理论上的贡献,一定要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本身有深刻的了解。一个经济学、社会学的学者对自己的领域研究得再深,如果让他研究一个法学的问题,他也没有办法进行理论提升,即使勉强为之,也可能犯下常识性的错误,这种教训是研究者经常遇到的。
对策:
在动笔研究之前,要进行大量的知识铺垫,对既有的经验事实和理论文献做到「两个穷尽」,这样才更容易在自己的研究中提出原创性的概念和理论体系。
所谓的「两个穷尽」是指:(1)要穷尽中国相关的实证材料。尽可能地收集实证材料、案例和相关的研究,要有竭泽而渔的态度和功夫。当然,这里所说的穷尽不是指数量上的穷尽,而是要把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实证材料都搜集起来,这样就能够首先对国内的研究和国内的状况有一个清晰的把握。(2)要穷尽相关的外文资料。把该领域最前沿的理论和研究都搜集齐全,使自己的研究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和世界级的理论展开对话。
当然,如果有条件,还应该尽可能地穷尽该领域最新的改革动向。只有对研究对象熟悉到这个程度,才有可能站在制高点上,做出理论上的创新。
猜你需要:《法学论文写作》精华集锦;关于中英文法律写作 推荐这 6 本书;法律人论文写作有哪些「神网站」;陈瑞华:这是理论创新最好的时代;白建军: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影响;陈兴良:学者就是作家;苏力:写作是一种交流
投稿邮箱:lushuhui@maidupress.com;添加麦麦个人微信( xmxm2025 )加入「麦读书友会」,第一时间获取麦读书店福利和图书资讯。